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3月10日,非法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浙江省消保委提起,经营假诉李某佳等五人生产、数额省消诉讼销售假冒“巴拉巴拉”牌童装的达万对童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进行公开审理。
2017年5月起,余元李某佳为谋取非法利益,浙江装售未经“巴拉巴拉”“balabala”注册商标所有人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许可,保委让他人非法制造上述注册商标,提起让服装加工厂加工童装并使用该注册商标,公益后通过淘宝网销售给买家及其他卖家,非法非法经营数额达198万余元。经营假李某健明知李某佳实施前述犯罪行为仍提供帮助。数额省消诉讼杨某、达万对童李某健、余元蒋某从李某佳处购买假冒“巴拉巴拉”“balabala”牌童装,浙江装售通过淘宝网销售,杨某非法经营数额达176万余元,李某健非法经营数额达33万余元,蒋某非法经营数额达13万余元。
海盐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以上情况,于2019年10月28日对该案立案侦查。2020年3月16日,海盐县公安局向海盐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20年6月23日,海盐县检察院向海盐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认定李某佳、李某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杨某、李某健、蒋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2020年7月15日,海盐县检察院向浙江省消保委发出工作函。浙江省消保委接到案件线索后,立即组织法律专家进行研讨,并于2020年12月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提出三倍赔偿诉讼请求,请求判令李某佳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695207元;判令杨某、俞某支付惩罚性赔偿金5280000元;判令李某健支付惩罚性赔偿金990000元;判令蒋某支付惩罚性赔偿金390000元;同时请求判令五被告在浙江省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2021年1月4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诉讼。
据悉,此次开庭审理后,法院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47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张文章)实际行驶里程超98512公里,但消费者购买时二手车仪表显示里程数仅为5.8万多公里,相差近4万公里。消费者以欺诈为由起诉二手车行,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撤销车辆 ...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张文章)实际行驶里程超98512公里,但消费者购买时二手车仪表显示里程数仅为5.8万多公里,相差近4万公里。消费者以欺诈为由起诉二手车行,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撤销车辆 ...
近日,正在安徽省美术馆举办的“美成在久——潘玉良艺术研究展”迎来络绎不绝的观众。作为我省目前规模最大、功能最全的专业公共美术馆,安徽省美术馆自5月下旬建成开放以来,填补了全省没有省级美术馆的空白,成为 ...
中国消费者报南昌讯(记者朱海)为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震慑不法分子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10月21日上午,江西省景德镇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小组组织开展 ...
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记者薛庆元)为助力“双12苏州购物节”,深化放心消费环境,12月11日,江苏省苏州市市场监管局、苏州市消保委授予龙湖苏州星湖天街“线下购物无理由退 ...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12月11日,中央党校中央和国家机关分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校第四期处级干部进修班学员座谈会在京召开。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总局党校校长田世宏出席座谈会并讲话。田世宏指出,总局党校 ...